第12章 气血肉身神通

  (9)

  新编史记•陈冠希列传

  文/寂寞砖客

  一

  陈冠希者,香港之艺人也。家殷富,幼居美,瘦而俊朗,笑而嘴斜,由其形象非“正派”,诸人尝趣谈称之曰:如花花公子。虽如是者,彼弱冠之时,出道之未远,且运势无人敌,逢贵人成龙邀其演绎《特警新人类》而扬名于天下。成龙者何方之神圣?誉四海之巨星也。草根得其提携当鸡犬升天,何况上流子弟者乎?是故,后五年,彼事业亨通,财运滚滚,演而优则唱,加之《无间道》之成功,红而紫,大哉乾元。

  二

  而天有不测之风云,人有旦夕之福祸,月有阴晴之圆缺。商纣之时,有出费仲。鼠年伊始,贺有小人。陈冠希船入阴沟,翻也。公元2008年,有贼窃彼与其明星女友之不雅性照散之与众,社会皆哗然。或侮骂之,或道德诉求,或赏戏搭台拍而乐之,无不示以世间百态,人间丑陋焉。鉴于此影响过于“九一八”者,是故众人称之曰:“艳照门事件”,以便于表书,论之无聊之悦也。

  “艳照门”者,涉及广也。冠希由娱乐圈退出之。当事之女星最为甚者钟欣桐张柏芝,或玉女之姿损也,事业悲不堪言。或为**之福殆尽,家不保。彼为公众人物,泄之物有违公众道德,社会受之苦。彼为偶像,寒粉丝之心,歌迷受之害。另有学生观其不雅,学生之父母忧其身。唯媒体也者,趁其乱,混水摸鱼,混淆视听,赚足钞票也。

  三

  寂寞砖客曰:“艳照门”者,世人变态之姿也。论罪,唯窃者矣。窃者有二罪:一曰盗,二曰犯隐私。而众人是非不分,宽其窃者,以己之私遣当事者不道德。冠希虽为众之所表,而彼同为人,亦有私之所处。众人否其私,不外乎否其为人也,岂不谬哉?古师尝训余曰:“处事者,公私明白。”冠希为尔之所娱而唱,乃公。冠希为己之所娱而欲,乃私,且无有伤及旁者,尔胡不敬重乎?

  崇拜过者,己伤。公私分者,众乐!

  全文完,原创正版,顶帖送吻!

  钱钟书曾站在人生边上说,生活就是理想主义与幻想破灭的的永恒循环,这话还真不是用茅草瞎盖的,愿望就好比一个高傲的美女,如果她看不上眼,总喜欢对身边那些追求自己的人不停地放着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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